2月2日是世界湿地日 吉林省湿地保护成效显著
2月2日是第21个世界湿地日,今年湿地日的主题是”湿地减少灾害风险”。湿地和森林、海洋并称为全球三大自然生态系统,被喻为“地球之肾”,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强大,尤其是在净化空气、降解污染、蓄洪抗旱等方面对于减少灾害风险发挥着巨大作用。近年来,吉林省积极开展湿地保护与恢复工程,湿地保护管理工作成效显著。
1971年2月2日,来自18个国家的代表在伊朗城市拉姆萨尔签署了《湿地公约》,它的全称是《关于特别是作为水禽栖息地的国际重要湿地公约》,为了纪念这一创举并提高公众湿地保护意识,1996年湿地公约组织决定将每年的2月2日定为“世界湿地日”。
吉林省湿地资源较为丰富。全省共有湿地面积172.8万公顷,占全省国土总面积的9.2%。全省有国家级重要湿地8处,分别为向海、莫莫格、松花江三湖、查干湖、大布苏、月亮湖、龙沼和长白山熔岩台地沼泽区国家重要湿地。其中,向海和莫莫格湿地被评定为国际重要湿地,是国际鸟类迁徙路线上的重要驿站,是白鹤、丹顶鹤等珍稀鸟类重要的觅食停歇地和栖息繁衍地。
近年来,吉林省湿地法规制度建设逐步得到加强,吉林省人大常务委员会于2010年11月讨论通过了《吉林省湿地保护条例》,并于2011年3月1日起正式颁布实施,使吉林省湿地立法工作迈出了重要一步;颁布实施了向海和松花江三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将莫莫格、龙湾等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列入立法调研计划。大部分湿地公园也颁布了专门的保护管理办法,积极推进了“一区(园)一法”工作;颁布实施了《吉林省禁止猎捕陆生野生动物的决定》和《吉林省重点陆生野生动物造成人身财产损害补偿办法》,为湿地野生动物资源保护提供了重要法律保障。吉林省加强湿地保护区和湿地公园的建设力度,全省已建立湿地保护区26个,其中国家级湿地保护区12个,省级湿地保护区10个,保护小区4个。已建立湿地公园32个,其中国家级湿地公园20个,省级湿地公园12个。保护区和湿地公园的建立,使得全省湿地保护管理能力明显提高,吉林省自然湿地保护率由5年前的35%增加到现在的43%,初步形成了有效的湿地保护管理体系。
草长莺飞、鹤舞鸟鸣。几千只白鹤,在天空翱翔,在水波中踱步,在苇叶间穿行。莫莫格湿地展现的生机盎然的景象,是吉林省湿地恢复成果的缩影。通过湿地修复与保护工程,吉林省湿地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依赖湿地生存的613种湿地植物和297种湿地野生动物得到有效保护,同时在减少自然灾害风险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吉林省降水季节分配和年度分配不均匀,通过湿地的调节,储存来自降雨河流过多的水量,从而避免发生洪涝灾害,在防洪抗旱方面发挥了巨大的作用。此外,健康的湿地有助于应对极端天气,湿地水分的蒸发在区域制造降雨,使区域气候稳定,具有调节气候作用,同时也可降解污染物,工农业生产和人类活动带来的农药和工业污染物等有毒物质进入湿地后,能被湿地有效降解转化,实现良性循环。据吉林省林业科学研究院统计,吉林省湿地生态系统服务总价值为2161.93亿元,每公顷湿地提供的平均价值为每年12.71万元。